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土地登记代理人执(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鲁人考函[2009]3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9
年度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的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
年度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10
月24
日
9:00
-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
—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
月25
日
9:00
—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
—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条件
2009
年度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
三、报名办法
2009
年度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09
年5
月19
日
至6
月2
日
登陆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打印《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由所在单位将书面报名材料统一报送到
各区、市人事局考试机构、市直及驻青单位人事处(以下简称“
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核对,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
)办理确认手续
。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
、单位盖章后的《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学历(
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4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附件2
);
5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在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各主管部门于6
月15
日
至19
日
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按规定确认时新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身份证只提供复印件)及复印件;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
、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汇总表;
2008
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老考生可凭报名表、身份证和2008
年度该项考试准考证的原件、复印件报名;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的要求提供报考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
]196
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57
元,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两科收费。
五、其它事项
(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参加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
个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造价工程师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
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四)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考生可于考试前一个星期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rsks.sdrs.gov.cn
)下载打印准考证。
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六)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2
个月后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rsks.sdr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各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从事专业工作证明
3
、2009
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二○○九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人事考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务
通知
青岛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5
月5
日
印发
附件1
:
造价工程师报名条件
(
一)
全科考试报名条件(四科级别)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
、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
、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
、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
、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
二)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二科级别)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
号,1996
年8
月26
日
)下发之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1970
年(含1970
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
年。
2
、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
年。
3
、1970
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
年。
注: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
。
附件2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从事
工作
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